證券代碼:002527 股票簡稱:新時達 公告編號:臨2023-004上海新時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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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3-01-29 熱度:
證券代碼:002527 股票簡稱:新時達 公告編號:臨2023-004
上海新時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海新時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意注銷預留授予部分中已離職的1名激勵對象其已獲授但不符合行權條件的4萬份股票期權?,F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審批程序
1、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的議案》和《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相關議案并對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財務顧問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2日,公司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內部公示。在公示期限內,公司監事會就收到的反饋情況進行了核查和溝通。2021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擬激勵對象不存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況,符合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范圍的參與資格條件。
3、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開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實施激勵計劃獲得批準,并授權董事會確定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所必須的全部事宜。
4、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的議案》及《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財務顧問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5、2021年6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授予股票期權的授予登記工作。***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為1,192萬份,授予人數為151人。2021年6月29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已完成授予登記并上市。***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數量為237.1821萬股,授予人數為19人。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股份)已完成授予登記并上市。***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股份)數量為460.8179萬股,授予人數為28人。
6、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7、2022年1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登記工作。授予預留股票期權數量為28萬份,授予人數為6人。2022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預留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授予登記并上市。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為19萬股,授予人數為2人。
8、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及預留授予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此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9、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個行權期自主行權以及***授予限制性股票***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關申報登記工作。公司***授予部分股票期權***個行權期行權期限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止;公司***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為2022年7月5日。
10、2022年8月26日和2022年9月28日,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以及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回購注銷***授予部分中已離職的2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計64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此核實并發表了同意的審核意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11、2023年1月29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股票期權***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此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本次股票期權注銷的原因和數量
在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的等待期期間,有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根據《上海新時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股權激勵計劃”或“激勵計劃”)的規定,其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權條件的4萬份股票期權將由公司予以注銷。
本次注銷后,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由6人調整為5人,激勵數額由28萬份調整為24萬份。
三、本次股票期權注銷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繼續實施。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注銷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權條件的4萬份股票期權。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由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的1名原激勵對象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根據激勵計劃的規定以及公司 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董事會對上述人員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權條件的4萬份股票期權進行注銷。公司本次注銷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事項符合公司 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以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注銷本次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事項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公司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符合《管理辦法》和《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于上海新時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上海新時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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